
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花蓮慈濟醫院113學年「護理助產公費生培育方案」作業辦法
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花蓮慈濟醫院
113學年「護理公費生培育方案」作業辦法
一、目的
為招募東部護理人員,培育優秀護理人才,鼓勵護理優秀應屆畢業生從事臨床護理照顧服務,提供補助護理學生獎助學金,特設置本辦法。
二、對象
護理相關科系(含助產):五專四及五年級學生、大學和四技的三、四年級學生、二技一及二年級學生,另不含因個人等問題導致延畢者。
三、申請條件
1、操行成績甲等且同學年度無累積處大過處分。
2、學業總成績平均七十五分(含)以上,操行成績八十分(含)以上,無累積處大過以上處分者。
3、外籍生需校排前20%。
4、學校師長專案推薦者。
四、獎助名額及獎助金金額
1、獎助名額:經各校推薦共錄取100名。
2、獎助金金額:
2.1獎助金:每學年15萬元。
2.2獎學金:校排前10%者:每學期3萬元;校排前10.1%-30%者:每學期2萬元。
3、新學年上學期申請者,獎助全學年獎助金額15萬;下學期申請者,獎助該學年該學期獎助金5萬元。
五、申請作業
學生向學校護理科系提交申請單並檢附資料後,依各校作業程序,寄至本院護理部。
需繳交資料:
1、就學獎助請申請表(附件一) 。
2、獎助金自我推薦書(附件二) 。
3、護理公費生培育方案」113學年獎助金合約書(附件三)三份(甲、乙方及連帶保證人各留存一份) 。
4、除二技一年級檢附五專畢業成績證明外,其餘學制一律附112學年成績證明。
收件日期:申請文件於收件後即送行政審查,請以掛號郵寄到花蓮市中央路三段707號
慈濟醫院協力樓二樓護理部吳月秀小姐收。